郑州市战略新兴产业母基金关于公开遴选新材料产业方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郑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发挥政府性资金的产业引导、政策扶持作用,结合郑州市行业领域发展需求,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战略新兴产业母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4〕55号)(详见附件1)、《郑州市战略新兴产业母基金运营方案》(详见附件2)等文件要求,郑州市设立了规模50亿元的郑州市战略新兴产业母基金(简称“市战新母基金”),基金编号:SATD04。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由河南省国创混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战新母基金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新材料产业方向子基金管理机构。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按照“公平公开、综合评价、优中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在新材料产业方向有丰富产业资源和优秀投资能力的管理机构。
二、基金简介
单只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基金主要投资于新材料产业领域,主要包括超硬材料及制品、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高温材料、高纯稀有金属、空心玻璃微珠、新型耐材、铜基新材料、新型复合材料、环保材料、新能源材料、陶瓷耐磨材料、电子陶瓷材料、碳化硼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节能软磁材料、航空航天/军工/生物医药应用新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基金主要投向成长期、成熟期项目。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可在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河南省国创混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等渠道查阅本公告及《郑州市战略新兴产业母基金新材料产业方向子基金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
请申报机构按照《申报指南》(含附件)要求编制、递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如无特殊说明,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5年2月28日(若不能按该基准日提供相关数据请进行说明,数据最早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
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 3 份,须密封;电子材料 1 份存储U盘并密封)邮寄至河南省国创混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战新母基金仅接收EMS形式邮寄,申报受理时间以EMS邮件显示的接收时间为准,最晚接收时间为5月9日18:00。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主体一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视为认同并接受《申报指南》(含附件)提出的全部要求。后续将按遴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新发展大厦21楼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0371-66686221
四、特别说明
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市战新母基金将不再进行合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遴选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附件:
附件一: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战略新兴产业母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附件二:郑州市战略新兴产业母基金运营方案.docx
附件三:郑州市战略新兴产业母基金新材料产业方向子基金申报指南.zip
附件四:廉洁监督告知书.pdf
河南省国创混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来源:国创混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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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4/548336.shtml